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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审查干部工作和内部肃反运动
  • 2022-01-2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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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的方面来看,党在我国工业化建设初期进行的这次审查干部工作是必要的、慎重的、基本健康的,收到了纯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经文教等部门干部队伍的成效,并使各级领导机关更全面地了解干部的情况,为有计划地培养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正当各地审干工作有步骤地开展的时候,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出现一些复杂情况。七届四中全会以后,在对饶漱石的问题作进一步审查中,认为饶漱石在主持华东局工作期间,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不依靠和发动群众,片面地依靠公安机关以所谓“以特(务)制特(务)”的办法办案,犯有右倾错误。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的扬帆因此受到牵连。当时认为扬帆包庇纵容了一大批敌特反革命分子,政治上是值得引起极大怀疑的。中共上海市公安局党组向公安部建议对扬帆进行审查。1954年12月,扬帆被关押,至1955年4月被正式逮捕,后被判刑。

对饶漱石、扬帆的审查,又牵连到潘汉年。潘汉年在革命战争年代长期从事党在隐蔽战线的斗争。上海解放后,他担任过华东局社会部部长、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和上海市副市长。1955年4月初,潘汉年在北京参加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期间,向党组织交代了他在抗日战争时期敌占区特殊的工作环境下,曾被挟持到南京与汪精卫见面的情况,并向党解释说,当他回到华中局和后来到延安时,正值党内进行整风审干,担心此事会被严重怀疑而无法弄清真相,因而没有向党报告。向党长期隐瞒这段重要历史情节,确是一种严重错误行为。在当时党内审干和处理饶、扬问题的特定情况下,潘汉年当即被认定为“内奸”,被逮捕审查,后被判刑。这样,就在1955年春夏,发生了被称为“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的错案。

几乎与此同时,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迅速升级。5月中旬,根据从胡风私人通信中断章取义摘编的材料,认定胡风及与他有联系的一批人是一个“反革命集团”。5月13日至6月10日,《人民日报》分三批发表了从有关部门收缴的胡风与友人通信中摘编的关于胡风“反党集团”、“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毛泽东为发表这些材料写了十几条措词严厉的按语,并为三批材料汇编成册写了序言和按语,判定胡风等人是“以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恢复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为任务”的“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一个地下的独立王国”。由此,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转为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5月18日,胡风被批准逮捕,后被判刑。把胡风文艺思想上纲为“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是不符合中国现代革命文艺和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的实际情况的。而对胡风在不同年代的特定环境下与友人的通信进行摘编,并作为“定罪”的证据,把胡风和同他有联系的一批文艺工作者当作“反革命集团”来斗争,还对他们进行声讨,这样的做法更是混淆了敌我界限,造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思想文化领域的一大错案。

在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清查中,牵连到在批判《红楼梦研究》中分别受到处分和批评的陈企霞和丁玲。1955年八九月间,中国作家协会党组连续16次举行扩大会议,对丁玲、陈企霞进行揭发批判,错误地认为已形成了一个以丁玲为首,以丁、陈为中心的“反党小集团”,“他们的反党活动实际上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活动起了互相呼应互相配合的作用”。1955年9月,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向中央呈送《关于丁玲、陈企霞等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的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对他们的政治历史进行审查。12月,中央批发了这个报告。丁玲是中国左翼文化运动和解放区最著名的作家之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1955年对丁玲等人的错误批判及其后的错误处理,在文艺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1954年、1955年党内、国内接连发生的高饶事件、潘扬事件、胡风事件等,当时被认为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进展,阶级斗争必然日益尖锐化和复杂化”的反映。根据这个判断,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指示》基于当时对国内阶级斗争状况的严重估计,认为“在很多部门,在很多地方,大量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还没有揭露和肃清的”。他们以伪装的手法钻进革命队伍,在财政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学术思想、统一战线、群众团体以及其他许多机关里和战线上进行阴谋活动,破坏人民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事业。中央当时估计,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或其他坏分子约占全国各类机关总人数的5%左右,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一场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以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提高对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警惕性。并决定中央和各级党委均成立专门小组领导肃反工作,同时要求将审干工作与肃反斗争密切结合进行。

按照中央的部署,全国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机关,高等学校和干部学校,中小学(不包括学生),军队,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的企业,均须进行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即内部肃反运动)。斗争的重点是那些明显或较明显有反革命嫌疑的分子,不采取大家检讨人人过关和盲目乱批乱斗的方式。斗争的方法是发动检举,号召坦白,再按照问题性质、情节的轻重分类排队。除须交公安部门处理的反革命分子外,其他嫌疑分子应列入审干工作和清理工作进行审查处理。为防止肃反斗争出现偏差,中央提出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政策为准绳”和“既严肃又慎重”的原则,实行“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中央明确要求,对于不同案件要进行实事求是、认真全面的分析,划清界限区别对待,查深查透事实,取得可靠人证物证,防止草率结案。

从1955年下半年起,内部肃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展开,分批进行。各地建立了肃反机构(五人小组、专案小组、甄别小组),配备训练了一定数量的骨干力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政治形势教育、肃反方针政策教育以及对党和政府要“忠诚老实”的教育,进而摸清肃反对象的底数,切实掌握有关证据材料,发动群众开展斗争,促使嫌疑对象主动坦白,交代问题。

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至1957年底基本结束。据1957年7月18日《人民日报》社论公布的数字,这次肃反运动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内部,清查出反革命分子8.1万人,其中现行反革命分子3800多人。全国各类机关中有一批人历史上曾与反革命分子有牵连,经过肃反和审干弄清了问题,洗刷了污点,分别作出结论。这样既扩大了人民内部的团结,又堵塞了反革命分子利用这些弱点进行破坏活动的漏洞,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是有利的。由于当时对阶级斗争尖锐的程度估计得过于严重,有些问题政策界限不清,致使一些地方和部门发生斗争面过宽、处理过重等偏差。在肃反运动后期,中央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对错斗、错捕、错关、错判的人做好甄别平反工作。但由于受到1957年夏季以后出现的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的影响,这一甄别平反工作基本上被搁置下来。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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