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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7月起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 2022-06-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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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通讯员 陈欣欣 南小渭)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将在原来每年100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年200元。

医疗保障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工作,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市医疗保障局将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工作列入2022年医保重点工作之一。

今年1月,“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提升行动”入选汕尾市2022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该项目具体内容为:提高城乡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加大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力度。

为推动这一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7月1日起,汕尾将在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标准上,由原来的每年100元提高至每年2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60%,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至50%;取消每次报销40元的额度,在每人每年200元的总额内,可以一次性报销或多次报销。

此外,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报销将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出具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明,供诊疗医生或医院其他工作人员核定身份(急诊除外),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记账结算,无需参保人另行申请。

为何实施这一系列调整?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在调研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时了解到,原来年度100元的普通门诊待遇标准总体来说还可以,但对于患有慢性病、基础病以及一些多发病的城乡居民来说,这一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仍不够。希望通过这次调整,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让参保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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