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李济超)近日,陆丰市有关部门依法处罚3名过失引发山火涉案人员。
3月6日,甲西镇客楼村和大陂村分别发生山火事件。火情发生后,该镇组织工作人员赶往着火点,将山火扑灭。随后,民警根据线索锁定2名涉事人员。经审讯,客楼村涉事人员范某某在除草作业时,随意丢弃烟头点燃了山草引发山火;大陂村涉事人员林某某在荔枝园燃烧草引发山火。
3月9日下午,潭西派出所民警接报称,该镇长埔村一男子在野外焚烧杂草。民警发现后立即赶往现场,当场抓获违法嫌疑人庄某某。经审讯,庄某某对其在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照有关法律,以上3名涉事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