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社官方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栏目 -- 理论与实践
【理论与实践】立足统计法治新形势  做好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
  • 2022-12-12 10:10
  • 【字体:    

○丁木文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立足统计工作新形势,不断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用法治思维助力统计工作全面提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数据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作出全面部署。国家统计调查系统要持续加深新时代法治统计建设,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回顾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一年来的统计法治工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成果有效巩固,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统计法治基础建设不断夯实。落实专人专岗,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综合法规科牵头落实,各专业协同配合”的统计调查法治工作机制;制定《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等四个重要统计法治规范性文件,通过党组会研究制定统计法治规划,统筹部署全年法治工作;多次召开统计法治培训会,组织学习《统计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下简称《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有关精神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传达学习;认真做好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相关工作,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统计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积极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和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复制、记录,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实现执法流程电子化和高效化;加强市管县工作,与县队开展联合执法,指导县队开展相关统计法治工作;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查处2起统计违法案件,作出警告并罚款的处罚,实现本队统计行政罚款零的突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送制度,按时保质上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积极参加总队统计执法优秀案卷评查,并获评“2022年度优秀统计执法案卷”。

三是统计普法教育卓有成效。印发《汕尾国家调查队系统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工作;建立《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意见》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队领导多次开展专题法治课,解读《统计法》和《监督意见》等重点内容;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与市统计局联合推进《统计法》《监督意见》纳入本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队领导应邀到汕尾市委党校作学习《监督意见》专题讲座;将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各项专业会议、专业培训中;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漫画、动漫、宣传册子等高质量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及资料;贯彻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国家调查队承担着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统计调查业务,肩上的责任与使命尤为重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改进工作方式、提升业务能力、确保数据质量更是迫切之需。在当前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法治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情况下,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紧紧围绕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各项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调查服务。

二要加强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我们要以“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工作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普法教育,筑牢其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积极推动全社会了解统计法、熟悉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树立统计法律权威,不断凝聚法治共识,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夯实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础。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我们要以“敢于啃骨头、敢于涉险滩”的责任担当,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基础工作检查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对拒报、虚报、迟报等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不断完善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火墙,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调查氛围,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

【理论与实践】立足统计法治新形势  做好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 1,670,782,235,000 ad3dabf12a054918b701fe97a4e23d9d

主办单位:汕尾日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尾日报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4120190010

主办单位:汕尾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尾日报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412019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660-3387883   邮箱:swrbxmtb@163.com
粤ICP备13051037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69号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