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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0年出台的教育政策
  • 2021-01-0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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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已过去,这一年,经历过挑战与改变。回望2020,无不让人感慨万千,对教育领域来说,2020同样不凡……这一篇,带你重新回顾2020教育政策。

12月

12月29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12月25日—《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要适度扩大中医药类“一流学科”建设规模,五年内完成第一轮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

在强化中医药学科专业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调整优化中医药院校学科专业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做强做大中医药主干专业。建设100个左右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布局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专业。

《意见》提到,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将探索招生方式改革,自2021年开始,原则上停止中职中医专业招生。

12月25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指出,出现以下情形的,停止“双高计划”建设,退出计划。

1、违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出现重大问题的。

2、偏离国家“双高计划”总体目标、社会贡献度显现较弱或学校建设任务没有如期完成、目标实现未达预期。

12月23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

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修订内容提到,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

12月18日—《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人才称号不是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也不是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人才称号获得者不享有学术特权。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各校不将高层次人才等同于人才称号获得者,不把人才称号作为评价人才、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依据,不单纯以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扭转以“帽子”为牵引建设人才队伍的不良倾向等。

12月15日—《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了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即:

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防止“以刊评文”“以刊代评”“以人评文”。

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不得为追求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

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

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

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

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

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

12月0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以正确价值导向为引领,加强网课教学大纲和图文、视频授课内容等审核把关,将弹窗、边栏、悬浮框、信息流加载、互动社交等环节纳入重点管理范畴。

11月

11月11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

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

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1月03日—《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

评价教师不唯学历和职称,不设置人才“帽子”指标,避免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评价科研水平不唯论文和奖项,设置“代表性学术著作”“专利转化”“新药研发”等指标,进行多维度科研成效评价。评价学术论文聚焦标志性学术成果,淡化论文收录数和引用率,不将SCI、ESI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规定代表作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突出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

10月

10月16日—《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学校的体育中考要不断总结经验,逐年增加分值,要达到跟语数外同分值的水平。

要把美育中考的工作做的更加扎实,到2022年力争全覆盖,全面实行美育中考。

10月14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方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不同主体设计了22项改革任务。

例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9月

9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

《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9月30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

《方案》提出,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9月29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

“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把发展专科高职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输送区域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各地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同时提出,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根据产业需要和行业特点,可适度扩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

9月26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到2022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生经常参加足球运动人数超过3000万”被列为工作目标之一。

9月24日—《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提出,学校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

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四个方面17条改革举措。

其中提到,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加强医学学科建设,推进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等紧缺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9月22日—《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严把入口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把愿意读书、忠诚可靠、德才兼备的好苗子选拔出来。

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

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月21日—《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启动体育素养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研究。

9月18日—《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

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教师中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惩,清除出教师队伍。

9月8日—《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

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草案》指出,学前儿童入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草案》强调,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9月4日—《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调整绩效工资结构,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

8月

8月31日—《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对高等学校名称中使用地域字段、学科或行业字段、英文译名等提出明确规范。

《暂行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名称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

8月3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

《意见》强调,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要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民办教育收费分类管理,完善学校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完善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政策和国际学生收费政策。

8月26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网络社交行为、低俗有害信息和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

7月

7月27日—《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逐步规范学术论文指标,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SCI(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职称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

7月15日—《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指导纲要》,主要面向学校,重点针对劳动教育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等问题,细化有关要求,加强专业指导。

6月

6月29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意见》强调,要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确保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

6月28日—《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6月18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

高等教育领域,将支持高校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引导高校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完善高校对外开放评价指标。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探索高校国际会议分类审批的管理办法。

6月10日—《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6月5日—《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纲要》提出,课程思政建设要在所有高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面推进,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一核心点,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提升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切实提升立德树人的成效。

5月

5月29日—《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本意见所称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5月9日—《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

负面清单共涉及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六门学科,每门学科的负面清单包括“原则要求”和“典型问题”两部分。

2月

2月20日—《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

1月

1月15日—《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

1月7日—《中国高考评价体系》

该体系从高考的核心功能、考查内容、考查要求三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的考试本源性问题,从而给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在高考领域的答案。这将成为未来新高考改革、高考命题和高考实践的重要指南,也将成为学生复习备考的重要参考。

据“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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