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张秋玲) 近日,陆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到一名患病老人家中,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让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近日,一男子携带其姐姐叶某某的起诉材料,来到陆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法官查看其起诉材料后,发现其授权委托书不完善且诉状无叶某某本人签字。经了解,得知叶某某已年过七旬,因患病不能到法院办理立案等相关手续。
在了解其情况后,立案法官当即决定,为叶某某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立案庭工作人员来到叶某某家中,向其核实相关情况,并耐心指导其完成立案手续。
据陆河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是该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诸多便民举措之一。为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该院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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