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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直言】心有他人即为“侠”
  • 2021-11-2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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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明

我的学生时代,正是武侠小说和武侠影视风靡之时。即使是数十年之后的今天,武侠的代表人物金庸依然拥有一般作家望尘莫及的读者量,有人甚至把读金庸读成了一种职业。

本人因为出版了一部融武侠与文旅于一体的长篇小说《祥瑞宝莲》,应邀参加一个在网上直播的文化交流活动。有读者现场问我,如何理解侠义精神?我不假思索地说:心有他人即为侠。至今想来,我依然觉得这个回答还算靠谱。

也许,你觉得这个“标准”太低了。是的,做到“心有他人”确实不难,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自觉。

不妨举一个很小的例子。早些年,我们过马路时,经过斑马线,看到汽车来了,都是人让车为主,即使有些汽车减速了,行人也是欲行又止,无所适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后来,出台了汽车礼让行人的规定,而且安装了摄像头进行监督,于是,车让人成了一种常态。这当然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然而,新的问题又来了:有些行人过斑马线时,悠哉悠哉,目空一切,甚至还在斑马线上来回行走,当作闲庭散步。这种人,撇开安全意识来说,根本不懂得行人要与驾车人互相体谅的道理,说白了,就是因为潜意识里太自我,心中没有装着别人,所以从来不为他人考虑。可以说,他们骨子里就是缺乏了一股“侠”气。

心中是否有他人,往往就体现在这等生活的细节当中。为什么经常看到某些人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造成伤亡?为什么经常出现路人昏倒一旁而过往行人视若无睹冷漠经过的新闻报道?为什么有的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亲友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如果稍稍有点换位思考,稍稍有点悲悯情怀,稍稍有点宽容大度,人世间的那些不和谐之事,该锐减多少?古人云:“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对照这个标准,很多人,相差太远了。

心中有他人,会为别人利益着想者,就是具备了侠义精神。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作为平头百姓,我们可能没有太多的机会“为国为民”,但伸出温暖的双手“为友为邻”就容易了。“侠义”不需要你喊什么铿锵有力的口号,不需要你动辄做出多大的牺牲,甚至也不是要你帮谁办多少事情,只要你有不给别人添乱添麻烦的想法,有体谅他人苦处难处的念头,有乐意成人之美的善意,就够了!这,一点也不难。

《墨子》说:“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如果每个人都能主动想着别人,坚决不损害他人利益,努力做到诚实守信,这个社会便充盈着侠气。如此,大家少了抱怨,多了理解,少了火气,多了和气,少了私心,多了公德。那便如一首歌所唱的: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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